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高 0.18%
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  
        ————2006-04-28

  自 2006 年 4 月 28 日 起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(以下简称个人贷款)利率进行调整,利率上调幅度为 0.18% ,具体调整情况为: 1-5 年(含 5 年)期利率由原 3.96% 调整为 4.14% , 5-30 年(含 30 年)期利率由原 4.41% 调整为 4.59% 。
  对于 2006 年 4 月 28 日 (不含)以前发放的个人贷款仍按照原利率执行,借款人可按照原还款额还款,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(含)开始执行调整后利率,按照合同中确定的还款方式,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还款额。采用自由还款方式,月最低还款额不变;对于采用等额均还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,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。 2006 年 4 月 28 日 (含)后发放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,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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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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